《一百年》

詹姆斯·布坎南·巴恩斯百岁生贺,祝老人家生日快乐~

冬寡BG同人


  詹姆斯发觉自己反常得越来越严重。

  前天,他不小心捏坏一个腕力器,今天,他又把手铐扯断了。被他逮住的抢劫犯吓傻了,一动不动盯着合金手铐闪亮亮的碎片,最后一直哭到审讯室坐下腿还在发抖,警监最怕媒体添油加醋找事,赶忙把巴恩斯叫到办公室,“你打他了吗?”

  “我发誓,绝对绝对没有动他一根手指!”詹姆斯特意站起来说这句话,本来他想说起因的,但又怕总是疑神疑鬼的警监胡乱猜疑,就把徒手撕手铐的事省略了。

  他来纽约警局七年,没有过不良记录,人也精明强干,警监相信他不是那种把罪犯扔进死巷毒打的那种败类,“抓住了就抓住了,不用再恐吓,你看嫌疑人现在吓的,笔录做了三个小时,只会说我错了。”

  “行,那我下次微笑服务。”詹姆斯耸了耸肩。

  他心中的狐疑并没因此减少。回到座位,詹姆斯照例检查邮箱,只有一封失踪调查组的老乔治的邮件,他又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虽然詹姆斯总是担心他介绍那些女士的来源,他心头正烦,懒得回复,谁知道没过多久老乔治把邮件当成聊天软件,开始轰炸。

  “上次那个楼上证据收集队的妹子,你说你不喜欢,为什么?”

  “你知道那个巡警队的康妮暗恋你多久了吗?为什么就是不答应和她出去喝个咖啡看场电影?”

  “你如果是gay,我还认识几个小伙子……”

  詹姆斯受不了了,抓起电话打回去,“我不是gay,重案组真的很忙!”

  “我就问你一句,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詹姆斯想骂他,可他看到桌边垃圾桶里,同事扔进去的几本旧杂志,杂志背面是一个染发剂广告,一个只穿睡衣的漂亮姑娘把自己染得火红的头发几乎甩出了垃圾桶。

  他沉默了半晌,还是给出了回答,“红色头发的。”

  结果,这位寻找失踪人士的干练警探在第二天就为他约到一个漂亮的红发女孩,詹姆斯实在没办法拒绝,他从停尸房出来洗了个澡就去了约会的地点。

  这是个腼腆可爱的姑娘,听说是个兽医,詹姆斯对她没有多大的感觉,他总是对其他人提不起兴趣,但他还是绅士的保持笑容,陪她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沿河散步,听她聊医院那些可怜的生病的小家伙,时不时配合的点点头,直到走上了布鲁克林大桥。

  纽约八月的夏夜已经不那么热了,风里有海的味道,灰白羽毛的鸟站在桥锁上向下望。姑娘很喜欢他的样子,一直紧贴着他走路,他一笑,她就脸红,她有一头好看的红棕色的头发,不那么红,太棕了。

  他靠在桥边,绞尽脑汁思考要怎么用巧妙的语言结束这次约会,天空突然像下雨一样下起火,他按住尖叫的女孩,让她趴下,掏出枪,海鸟和人群在四散奔逃,有人尖叫问发生什么事情了,没人回答,也没人能给出答案。

  “到地铁里去!”詹姆斯大喊,他向人群相反的方向跑,火浪像一堵坍塌的高墙砸下,风在燃烧,詹姆斯觉得自己就要蒸发了,他喘不上气,皮肤灼痛,但还是扶起了几个倒在路边的无辜行人。在火源的深处,有轰鸣的打斗声穿来,被困在桥上的人实在太多,有人喊着说是上次袭击纽约的人回来了,爆炸还在继续,他被汹涌的火流冲击倒地,有人扶起了他,他说不出谢谢,喉咙里像起了水泡,有人朝他们射击,他下意识举枪还击,却被刚刚扶起他的人推开。

  詹姆斯倒在地上,巨大的声音渐渐消失,他觉得有人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又好像是幻觉,热浪退去后,他终于睁开了眼睛。

  他头疼的厉害,但他看见了,他看见一个并不熟悉的背影正在向前,看见她红色的头发,看见这头发在奔跑中张开一张网,网住他的眼睛网住他的心,他站了起来,满地都是他的血,他踩过去,留下一路红色脚印,一排深一排浅,他拼命的追,伸出手,想抓住这比幻象还飘忽的真实,他坚信自己在梦里见到过这一幕,见到她的转身她的离去,尽管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是谁,但她的背影就足够让他痛彻心扉。

  可她和梦里走得一样快,消失在废墟和烟尘的另一头,人群重新走回街上庆祝劫后余生,詹姆斯用血淋淋的手指拨开他们,最后跌倒在她刚才站过的位置,他再爬不起来,有人扶他,他固执地看着前面的路,路上都是人,但没有他要找的那个。

  纽约劫后余生,忙碌的医护人员把伤者抬上救护车,从高处看上去像蚂蚁们在搬运粮食一样滑稽可爱,娜塔莎和弗瑞就站在高处,担架上,詹姆斯和蚂蚁一样小。

  “他去追你的时候,我以为他恢复记忆了。”

  载着詹姆斯的救护车开走了,弗瑞才开口。

  娜塔莎的目光跟着救护车,穿过纽约满目疮痍的街道,一个个街区,向医院拥堵的方向挪动,“在给他安排普通身份前他脑子里什么也没有,不一定想起来之前的事。”

  “你不该让他做回正常人的,他本来能在你的身边,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但你替他做了选择,他忘记了一切,你干脆不让他再想起来,给他一个假的身份,一个假的记忆,但你给不了他一个假的你。”

  娜塔莎没有生气也没有悲伤,她在所有表情在楼顶的风中凝固着,很久才开口,“在我的祖国有种叫弥赛亚的说法。人到世上就只为了受苦,苦难越大,救赎越多,不能抗拒痛苦,要接受苦难的洗礼,摆脱永生的罪恶和黑暗的灵魂。詹姆斯受的苦已经足够多了,他已经替自己不该承担的罪恶吃尽了苦头,他活得太久,我又舍不得看他死,不如就让他都忘掉,我留下回忆就够了。”

  “他的故事总该自己决定结局,也许你才是他想要的那个。”

  娜塔莎摇了摇头,“故事有很多结局,我不是唯一的哪个,也不是最好的那个。”

  他们在天彻底黑下来前没在对话,直到弗瑞接了个电话,两个人准备离开时,他才突然又问道:“他今年多大?”

  “一百岁了。”

  “1917年出生?”

  “是的。”

  “真是个糟糕年代出生的可怜人,”弗瑞的语气里没有惋惜,话说出来也没有喟叹,“到世界上来,就只为了受苦和折磨,连最后拥有美好回忆的权力都被剥夺。”

  娜塔莎这次没有回答他,半个断电的纽约市漆黑一片,偶尔有人点亮蜡烛,从窗里亮出微光。

  伤恢复后,他回到纽约警察局,日子还是老样子,只不过老乔治不再骚扰他了,因为詹姆斯告诉他自己要找的那个约会对象,老乔治找了一辈子失踪人口,却遇到了难题,詹姆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找到,但他相信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会与她重逢,他还年轻,还有那么多时间,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但没有关系,他必须要见到她,把梦中和现实都来不及说的那句话说出口。

  “我们是不是见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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